父母可以使用心理制裁代替直接的批评,比如对孩子不予注意、态度冷淡、说话引而不发,或让他们自己承担错误的后果,等等。这样会比严厉的批评取得更好的效果。
一个10岁的孩子撞坏了家里的电视机,在遭到父母严厉的鞭打之后,父母心满意足了,认为这会让孩子吸取教训。而实际上,这种责打反而使孩子原有的内疚感很决消失,他想:“我撞坏了电视机,他们打了我一顿,互相抵消了,事情也就过去了。”
实际上,稍大一点的孩子,只要知道自己做错了事或闯了祸,常会产生一种内疚感或恐慌感。这两种心态纠合在一起,会形成孩子做错事后强大的心理压力,促使他反思和改正自己的错误。相反,如果父母真的对孩子斥责和惩罚一番,反而起不到这样的效果。
有一个调查,问小学生“你做了错事时,最怕的是什么”,经常犯错的小学生回答:“最怕父母和老师的责备和惩罚。”而那些极少做错事的小学生却回答:“最怕给妈妈添麻烦.而妈妈又不责备我一。”这个结果令人深思。
这似乎说明,心理制裁的惩罚要比打和骂的惩罚能起到更好的作用。
“心理制裁”的方式很多,由轻到重包括以下几种。
1.不予注意——对孩子不符合父母正确期望的行为,比如骄傲自满等,采取“不予注意”的态度,视若不见,听而不闻,取消对其赞扬、鼓励,使其情感上“被疏远”,行为上“被轻视”。这会使孩子心理上由焦虑发展为对自己的动机、态度和行为的反省,进而醒悟自己的过错。当然这不是放任自流,而是等孩子感受到父母的“心理制裁”后,再顺势加以教育疏导。
2.“冷冻”处理——当孩子犯了错误却任性娇气时,父母有意识地“冷冻”气氛:表现出冷淡的神情。冷眼盯视,甚至连冷淡的话也不说,这种“冷冻”式的“心理制裁”具有“此时无声胜有声”的效果,能使孩子的哭闹变得无效,发脾气受到冷遇,促使其心理紧张并开始“收敛”,为父母下一步施教创造条件。
比如一个孩子做惯了妈妈的“小尾巴”,妈妈外出又不能带他时,他就又哭又闹,甚至在地上打滚。从前,妈妈回身去爱怜他,他只会越闹越凶。这一回,妈妈说:“再不听话,我就不喜欢你了。”说完后,对他不予理睬,孩子见哭闹无效,真的惹妈妈生气了,就会害怕妈妈不喜欢,而停止哭闹。
3.引而不发——就是在孩子做错事后,本来应当批评,但却盯着孩子一言不发。这种引而不发、导而不牵的方式,可以促使孩子“内心的道德法庭”对自己进行审判。
有位父亲发现儿子缺课去玩电子游戏,就到游戏机房找他,严肃地盯着他,一言不发。儿子马上背起书包上学去了。一连两天,父亲都闷声不响,儿子则心事重重。第二天,儿子放学回家,对父亲说:“你什么时候骂我一顿啊?”父亲说:“你这几天不去玩电子游戏就行了。”说得儿子低下头自我批评:“爸爸,我错了,以后保证不缺课了。”
4.自然后果惩罚——这是法国教育家卢梭提出来的教育方法,是当孩子在行为上发生过失后,父母不给予另外的批评和惩罚,而是让孩子自己承受行为过失造成的后果。这样可以让他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从而引起悔恨并加以改正;当然,这种后果必须是不很严重、孩子能够承受得了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