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导读:独生子女的教育问题,不需要什么特别的教育,避免过分宠爱、过度保护、过多照顾、过高期望。)
大量的研究资料表明,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在心理品质上没有呈现群体间的显著性差异。然而却表现出一些相对倾向性的特点,如国内有些对3-6岁独生幼儿研究中发现,在身体发行(身高、体重达标率)和智力发(发展速度、知识面、学业成 绩等)上独生子女优于非独生子女。在某些性格特征(独立性、友好性等)和行为表现上(如谦让、尊重长辈等),独生子女又差于非独生子女。在研究过程中还发现,这些差异的产生决非完全 因为“独生”,而主要是由于家庭教育方式和父母的教养态度所造成的。
目前我国家庭教育中,家长对独生子女的教育普遍存在着“四过(即过分宠爱、过度保护、过多照顾、过高期望)和“四怕”(即一怕孩子学坏,二怕孩子不成才,三怕孩子不孝顺,四怕孩子发生意外)现象。这样必然造成某些独生子女行为上是“自我中心,生活上缺乏自理能力和劳动习惯,认识客观世界时缺乏主动性和独性,在人际关系上缺乏与同龄人相处的经验。面对我国独生子女越来越多的现实,为了培养造就优秀的下一代,为了让孩子们身心得到健康发展,必须端正父母的教养态 度,针对独生子女的特点给予正确教育。
一、坚持“以儿童教育儿童,,刨设良好的儿童集体环境
独生子女的特点是个“独”字,即他们没有兄弟姐妹,他们生活在一个缺少儿童伙件的家庭环境中。儿童之间的社会交往是使儿童心灵健全发展不可缺少的因素。儿童之间的社会生活对儿童早期社会化有强烈的影响。纳特尔早就说过“要用儿童教育儿童”。儿童模仿性强,而模仿的最好对象是儿童伙伴,不是成人。因为成人言行与儿童心理发展水平距离大,年幼的孩子难于理解和模仿,所以应该为儿童创设良好的儿童集体环境。在集体中,许多儿童在一起生活、游戏,自然而然形成某种约束力)——行为规则。谁发生违背这种约束力的行动,谁就会被排斥。这个道理只有在和儿童伙伴共同活动过程中才能体会和理解。总之,儿童只有在集体生活中多次接触实际,积累经验才能懂得集体成员的义务和责任,才能从“自我中心”中解放出来。儿童的大部分道德行为规范是在这种社会生活中逐步形成的。成人应鼓励孩子把玩具、图书借给小朋友玩、看;鼓励儿童参加集体活动与伙伴交往。如果总是让独生子女离群索居,便不易从“自我中心,中解脱出来,从而形成自私、胆小、不合群、妒嫉等不良的性格特征。所以让独生子女与同龄伙伴一起活动是解决“独,可能造成的不良心理特征的最确效的条件。